峄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自查自评结果的公示
来源: 峄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时间:
2020-11-13
根据省食安委、食安办创建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工作安排部署,峄城区自2018年至2020年参与全省第五批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峄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自查自评结果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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